为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辽宁省航空推进系统先进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航空推进系统先进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重点资助领域
实验室开放基金应紧密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2023年度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 航空发动机强度振动与综合健康管理
航发动机整机及主要部件动力学建模与优化设计,发动机整机及主要部件振动测试分析与控制,转子动力学与传动系统智能诊断,挤压油膜阻尼器设计与分析,发动机连接结构稳定性与可靠性设计及验证,热端部件高温应力/应变测量与校准,热障涂层寿命分析与预测,航空发动机健康状态评估与寿命管理技术。
2. 航空声学与航空航天薄壁结构高温声疲劳
航空发动机噪声测量、声源分析和声场预报,燃烧室高温声场测试和声载荷模型构建,航空发动机噪声源评估和噪声控制,航空航天薄壁结构声疲劳工程分析技术,航空航天薄壁结构高温声疲劳寿命预估与动强度设计。
3. 航空发动机先进燃烧技术
航空发动机燃烧室设计与性能测试,航空发动机燃油喷嘴设计与性能测试;碳氢燃料基础燃烧特性与燃烧反应机理,航空发动机燃烧室流动、点熄火、燃烧与排放高精度仿真技术,发动机燃油雾化、蒸发、掺混机理与预测模型,航空发动机燃烧不稳定机理与抑制方法,航空发动机燃烧室燃烧流场的光学测试技术。
4. 内流传热与高效冷却
涡轮叶片冷却性能分析与验证,热端部件冷却结构设计与热分析,热端部件冷却性能热分析软件开发,航空发动机结冰、防冰、除冰机理分析,叶栅内二次流动控制,航空发动机多相流动分析,热端部件冷却性能衰减机理及抑制技术。
5.航空发动机先进密封技术
单级/多级刷式密封流固热多物理场耦合分析与结构设计,低泄漏长寿命石墨密封技术研究,篦齿封严泄漏特性与动力特性研究,弹性金属密封性能分析与结构设计,航空航天发动机新型密封技术。
二、申报条件
(一)非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内人员
1. 申请者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国内外企业从事研究或技术开发的科研人员或团队,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 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 优先资助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外的青年学者,鼓励和支持申请人来本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4. 本委托业务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竞争人不得将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5.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仅能获得1次资助。
(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员独立申报
1. 不得连续2次承担本类课题;
2. 不得转包他人完成课题。
三、课题申请及有关要求
(一)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课题的申请
1. 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 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明显,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科学合理,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 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4. 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
5. 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二)指南文件发布
指南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网站https://fdj.sau.edu.cn/上发布。
(三)课题申请及评审
1. 2023年开放基金申请书受理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每个研究方向限报1项,单项资助金额3万元,课题总数共计5项。申请书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3年10月1日~2025年09月30日;
2. 申请人按照开放基金申请书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rzchenwe@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单位-课题名称。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已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待项目获批后,申请人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和任务书一起提交;
3.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在2023年9月对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3年9月底前将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者,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将发给课题批复立项通知书。申请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填报开放基金任务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复核后,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寄送本实验室。
4.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必要时申请者须按规定参加答辩。
(四)课题实施及管理
1. 确定承担单位后,按国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办法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经费的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2. 开放基金课题经费不得转出实验室,所有开销在实验室所在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财务部门报销。经费使用须联系本实验室成员,并经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公务卡支付,经费报销须符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发票信息如下所示,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单位名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税 号 122100004630011659
注册地址 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电话号码 024-89728068
开户银行 建行沈阳三台子支行
银行账号 21001423601052501214
3. 课题负责人需按要求向实验室提交课题中期及结题报告。如需要变更,需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课题结题和成果标注
1. 研究报告中应包括该项课题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国际国内相关研究的最新进展。
2. 基金资助课题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须标注“辽宁省航空推进系统先进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英文论文应标注“Supported by the Key Lab of Advanced Measurement and Test Technology for Aviation Propulsion System, Liaoning Province (Grant no. xxxx)”,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本课题的成果;
3. 基金资助课题产生的论文成果署名中均应有实验室的合作者和本实验室(中文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省航空推进系统先进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沈阳,110136;英文名: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easurement and Test Technique for Aviation Propulsion System, Shenyang Aerospace University, Shenyang, 110136, PR China)作为工作单位;
4.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数据、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与本实验室共同所有;
5. 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实验室留档,并提交结题材料,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者,颁发“合格/优秀”证书,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
四、主要时间节点
1. 2023年7月25日~8月31日,发布申请指南,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书电子版即可。如申请人单位需要纸质版,请在邮件中注明;
2. 2023年9月30日前公布获得批准的课题和申请人名单;
3. 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辽宁省航空推进系统先进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陈仁桢
电子信箱:rzchenwe@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重点实验楼B座
邮编:110136
电话:18804027618
附件:《辽宁省航空推进系统先进测试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